铭利达: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招商引资合同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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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8   证券简称:铭利达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签署《招商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
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
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
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审议金额为初步测算的投入
金额,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结合实际市场行情、当地政
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
利达”、乙方)的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可能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
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
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与益阳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招商引资合同书>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益阳高新区管委会”、“甲方一”)、益阳高新
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高新产投公司”、“甲方二”)签
署《益阳高新区招商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招商引资合同书”),约定在益
阳高新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结构件与便携式储能结构件、电机电控结构件
生产基地项目,以及相关研发、测试中心等。
且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具体发生金
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本次审
议投资金额为10亿元,系初步测算的投入金额,后续若因实际市场行情、当地政
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继续增加投资金额,会继续履行相应
审议披露程序。
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项目
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
  二、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常用有色金属冶
炼;模具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模具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
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
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
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项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甲方一: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甲方二: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营;土地开发与整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引进、转让、劳务服务;建筑材料、金
属材料、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项目概况
件生产基地项目
元人民币,其中,且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以上为公司初步测算的预估
金额,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
投资金额。本次审议投资金额为10亿元,后续若继续增加投资金额,会继续履行
相应审议披露程序。
结构件生产基地项目,以及相关研发、测试中心等。
路以南,晏家村路以北(原湘懋高新材料用地),规划用地约248.5亩,土地性
质为工业用地,其中一期约100亩,二期项目预留约148亩土地在一期达产之后择
期启动。
房作为临时过渡生产基地的方式落地。自建厂房自规划设计方案通过审查批准后
的60日内安排建设单位开工建设(开工标准为开挖基础),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
内竣工。二期项目待一期达产之后择期启动。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一: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二: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益阳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代建事宜
  乙方与甲方二签署厂房代建协议(以下简称“代建单位”),由甲方二安排
下属公司或委托其他工程建设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负责土地摘牌、报建报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全部代建厂房、办
公及配套用房工程包括主体和一次消防工程,不包括装修工程。乙方承诺在签订
项目代建协议之日起8年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回购该项目资产。
  (三)项目支持政策
房支持和厂房租赁优惠政策。
办公用房及配套用房时,给予重资产投资补贴。
信息化设备及管理设备(不含融资租赁设备)按照发票不含税价格给予补贴。
一定的奖励政策。
准时,甲方一对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益阳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区级地方
留成给予一定奖励政策。
  (四)甲方一权利与义务
经营秩序。
评、国土、规划、建设、消防以及综合验收等相关手续。
设计图纸,以及征地新建项目可进行规划设计的用地界址图及规划设计要点。依
法对代建厂房工程建设进行监督。
的零租金),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对于甲方二优惠租金价格和市场租金价格之间
的差价,对甲方二进行租金补贴。甲方一根据甲方二的申请,经核实后,由甲方
一对甲方二进行补贴。
序并发放补贴或奖励资金。
  (五)甲方二权利与义务
厂房及配套用房。
个月内建成交付厂房、办公楼、食堂及配套宿舍(均不含装修工程)等。甲方二
负责定制厂房消防、安全验收达标。
个月免租期以外的租金);按优惠租金价格从乙方处收取过渡厂房免租期以外的
租金;按市场价格从甲方一处获得代建厂房免租期内租金(依据园区普惠政策规
定的六个月免租期以外的租金);按优惠租金价格从乙方处收取代建厂房免租期
以后的租金,从甲方一处获得代建厂房免租期以后优惠租金与市场租金之间的差
额租金;依据代建协议,获得由乙方支付的厂房、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回购款。
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建资产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与甲方二协商一致后,可通过以下方式
之一履行义务。
  (1)乙方与甲方二签订定制厂房建设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
  (2)乙方可将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采购设备质押给甲方二,作为代建资产
回购履约保证金。
  (3)由甲方一从应付给乙方的第一批设备采购补贴资金中置换1,000万元,
由甲方一转移支付给甲方二,作为代建资产回购履约保证金。
之日起15日内开始进厂装修、安装及调试设备等,分别自装修队伍入场之日起3
个月、10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
评和安评报告(同时报甲方二备案),按环评、安评批复要求启动项目建设。
厂房、办公楼以及其它相关配套用房的主体工程施工图纸。乙方负责工程监理,
主体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报告均由乙方代表签字认可。
好”园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措施》(湘自资发〔2021〕47号)文件要求,
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引导指标Ⅱ》中相关要求。
高新区项目的建设、生产及经营以外的其他事项。乙方承诺已享受设备补贴的设
备,自补贴发放之日起10年内不搬离益阳高新区。
更改场地使用性质、建设内容,租赁期间与场地租赁无关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场所、纳税义务关系、统计关系在10 年内不迁出益阳高新区。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二承担乙方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其他间接损失或预期
利益除外。同时,甲方一须追究甲方二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甲方二仍未采取措施,则甲方二承担乙方相应直接经济损失,其他间接损失
或预期利益除外。同时,甲方一须追究甲方二相关责任人责任。
但应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小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完成公司注册或投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收回项目厂房及配套用房,并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3)不再享受本合同第十一条所有支持政策,已享受的奖励补贴,乙方应
退回甲方。
用地,并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已享受的奖励补贴,乙方应退回甲方:
  (1)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
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转让、股权转让、股权融
资、合作等可能造成本合同实际权利义务转移的形式转让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内容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项下项目用地的用途的;
  (4)擅自将乙方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10年内迁离益阳高新
区的。
合同设备新购补贴的设施、设备搬离益阳高新区的,则不享受本合同第十一条支
持政策,已获得的奖励、补贴,乙方应返还给甲方。
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补交使用期间全部租金。
干措施》(湘自资发〔2021〕47号)文件要求,若乙方未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
地引导指标Ⅱ》中关于税收强度的要求,则不再继续享受本合同第十一条支持政
策。已获得的奖励、补贴,乙方应按比例返还给甲方一。返还额度=【1-实际纳
税额÷约定纳税额(税收强度×实际用地面积)】×已给付扶持资金总额。
的市区留成部分无法达到甲方一给予乙方的各项奖励、补贴扶持资金总额的,乙
方须将差额部分补足给甲方一。
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
行费、律师费、差旅打印费、土地收回所额外支付的成本费用等。
  (九)其他
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实施是为了满足公司核心客户对产品供应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
新能源汽车电车托盘和储能结构件产能布局,扩大产能规模和产品市场规模,进
一步夯实和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行业的地位。项目建成后,将兼具型材
和冲压的工艺及生产要求,可满足客户和市场对型材和冲压的多元化需求。有利
于公司投资扩充产能,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在华中地区的销售服务优势。充分利
用益阳铭利达的地域和资源优势,实施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拟对外投资尚需办理国有土地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
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
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业务未来开展时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
客户订单需求不如预期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披露的项
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本次审议金额为初步测算的投
入金额,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结合实际市场行情、当地
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调整。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益阳铭利达的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
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
可能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
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充分关注外部环境、市场与行业的变化,审慎决策,同时不断提高管
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董
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
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实力,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投资协议的签订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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