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在
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可转债发行股东大会决
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能够保证公司可转债发行工作
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同意公司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能够保障公司可转债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