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用电梯”或“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覃新林、曾冠
(三)培训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四)培训地点:通用电梯会议室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等
(六)培训内容:
面常见的违规行为,督促公司及董监高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及股份买卖等方
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及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情况,促使公司及董监高了解财务造假
带来的严重后果,增强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
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
有关要求,对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东兴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股份买卖相关规
定及财务造假带来的严重后果,明确公司及上述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了规
范运作意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 曾冠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