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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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29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07,725,100 股变更至 507,190,6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07,725,100 元减少至 507,190,600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
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接到公司通知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
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
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 行申
报,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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