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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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2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自2023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148号文同意注册, 香农芯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发行人”或“公司”)向截至股权
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香农芯创全体A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1股的比例 配售。本次
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2月14日(R+5日)结束。现将发 行结果公告
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1股的比例配
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2,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
   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
      有效认购股数(股)                 37,565,767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378,287,273.69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89.442302%
   二、发行结果
   根 据 本 次 配 股 发 行 公告 ,本 次 香农 芯创 配股 共 计可 配售 股 份总数为
定价发行方式,由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
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香农芯创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0.07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1股的
比例参与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1年5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
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
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原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公司A股股东持股
总量为420,0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 ),原股
东 有 效 认 购 数 量 为 37,565,767 股 , 占 本 次 可 配 售 股 份 总 数 420,000,000 股 的
   (二)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
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 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
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领信基
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 唯基石
华盈私募投资基金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认购股数分别为4,967,607股、
股的11.83%、9.43%、9.10%和5.18%;合计全额认购了14,924,200股,占本次可
配售股份总数420,000,000股的35.53%。
   (三)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7日,R日)收市,香农芯创A股股东
持股总量为420,000,0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23年2月14日,R+5日)本
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37,565,767股,占本次可配 售股份总 数42,000,000 股 的
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
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四)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 获配的
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23年2月16日,R+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
(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 于每10
股配售0.894423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23年2月3日(R-2日)在《证券
时报》上刊登的《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 业板上
市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
询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 宜,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自2023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公司A股股票复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联系人:         曾柏林
   电话:          0563-4186119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551-65161501、010-53771973
       发行人: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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