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 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补充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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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周伟洪所持公司股份进入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告》,为保障投资者充分
了解相关信息,现对周伟洪业绩承诺履行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与周伟洪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
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周伟洪承诺:“在江阴市中强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利润承诺期(即 2016-2020 年度)应实现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不低于 3,500.00 万元、7,000.00 万
元、
年度)的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不低于 19,950.00 万元;第二个考核期间(即
的净利润分别为 4,121.51 万元、4,196.83 万元、-2,191.72 万元、-3,430.89 万元和
-2,848.72 万元,中强科技在两个考核期内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
议》,周伟洪在首个考核期应以现金补偿 72,754.60 万元,该期间补偿金额应在
万元,该期间补偿金额应在 2021 年 6 月 11 日之前履行完毕;若周伟洪分别在上
述时点前未以现金方式进行足额补偿的,不足部分应由周伟洪以等值的公司股份
进行补偿,由公司以 1 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江阴市中强科技
有限公司未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说明、补偿方案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1-088)]。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股,该部分股份按照 2019 年 6 月 13 日的股票交易收盘价(8.79 元/股)计算,
价值为人民币 158,398,858.92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目前,周伟洪尚未支付首个考核期剩余业绩补偿款 56,914.71 万元和第
二个考核期业绩补偿款 126,993.20 万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
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
此,周伟洪对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做出的相关承诺由受让方继续遵守。
   因周伟洪未履行完毕业绩补偿责任,本次拍卖的 37,169,200 股公司股份依照
相关规定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存在无法解除限售的风险,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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