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
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
冠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
及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81,500 万元,美元 7,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冠商用”)获审通过的担保额度为 150,000 万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康冠商用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布吉支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 12,000 万元,公司为康冠商用的上
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实际 本次担保实际 本次担保实际
被担保方最
公司持有被 发生前公司及 发生后公司及 发生后
近一期
债权人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方的 子公司对被担 子公司对被担 被担保方剩余
(经审计)
股权比例 保方的担保余 保方的担保余 可用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农业银行布
康冠商用 康冠科技 100% 63.85% 24,792.20 24,792.20 125,207.80
吉支行
注:上述“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指:公司及子公司对被
担保方的担保总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科华
成立时间 2003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5,100 万元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 4023 号 1#楼第一层 B 区和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第三、四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国家禁
止、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转口贸易;设备仪器租赁。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是: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电子白板机、触控
一体机、液晶拼接墙、电视拼接墙、网络广告机、楼宇广告
机、多媒体互联网信息发布系统、监视器、摄像机、液晶显
示屏、液晶显示板、硬盘录像机、液晶显示终端产品的技术
开发与产销。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康冠商用
资产总额 182,538.51
负债总额 116,552.01
净资产 65,986.50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8,947.65
利润总额 20,698.77
净利润 19,917.82
资产总额 328,050.03
负债总额 216,350.06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5,528.14
利润总额 51,382.11
净利润 45,369.05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康冠科技就康冠商用申请银行授信事项与农业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康冠商用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
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
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1,586.14 万元人民币和 3,800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54.93%。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
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