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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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2023年02月1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2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同意公司于2023
年0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
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高
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制定了《东
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具
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向等)作相应
调整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
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补充、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相关
审核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
改本次发行方案;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等进行完
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除外);
他事项;
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授权董事会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调整相关文件,以使其符合正式
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
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需以股东
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股份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03 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股,每股面值 1 元。              股,每股面值 1 元。
  除上述条款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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