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安博通
股票代码 : 6881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
股份变动性质: 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 2022年2月14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博通”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安博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安博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名称:
合伙)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 10 幢
注册地址:
三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武汉光谷丰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 74,946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L0QUEX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8-09-14
经营期限: 2018-09-14 至 2026-09-13
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
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经营范围: 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
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总额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董强华
性别 男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国籍 中国
长期居住地 武汉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光谷烽火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
提交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署之日,光谷烽火已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537,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0.7069%。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
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340,000 股股票,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5.702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安博通的股票,合计减持 537,990 股,减
持后持有安博通股票 3,802,01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996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
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东滨河路 3 号
股票简称 安博通 股票代码 688168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发区关东科技园 10 幢
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
三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是 □ 否 √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回答 “是”,请注 明公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4,340,000 股 持股比例: 5.7029%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537,990 股 变动比例: 0.7069%
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802,010 股 持股比例:4.9960%
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
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