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
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大不利变化。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转股、于2023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
时间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为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
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
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1)2022年1-9月公司已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568.24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34.18万元。公司
已于2023年1月31日公告《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盈利18,000.00 万元-21,5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盈利14,200.00 万元-17,700.00 万元。假设2022年公司业绩取业绩预告下限,
即: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00.00万元;
(2)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2年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变动分别测算。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
响,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
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即18.94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影响。
的影响。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2023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
对2022年、2023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
下:
项目 2023 年末全部 2023 年 11 月末
年 12 月 31 日
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股) 40,244.7500 40,244.7500 42,884.6655
假设情形 1: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期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73 0.4473 0.44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73 0.4308 0.43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1% 12.14% 11.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假设情形 2: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000.00 19,800.00 19,8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73 0.4920 0.48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73 0.4739 0.47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1% 13.27% 12.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假设情形 3: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期增加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000.00 21,600.00 21,6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73 0.5367 0.53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73 0.5169 0.51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1% 14.39% 1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均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执行。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提高公司长期盈
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
过现有业务实现。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
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
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
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
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
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
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
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向公司
主营业务,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同互联网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本
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
在行业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增加
收入来源、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都经过了详细的论证。公司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公司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执行能力。
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均聚焦于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业务,依托多年的
教育培训经验,公司建立了集招聘、培训、考核、考察、提升五位一体的全方
位优秀讲师培育体系,成熟的讲师培训机制使公司能够持续获得优秀培训讲师
人才。
公司近年来致力于拓展数字化人才职业学历教育,于2017年开始运营主要面
向高中毕业生的数字化人才非学历高等教育业务,于2021年投资举办一所营利性
全日制统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已开展的非学历高等教育业务和中等职业学历教
育业务为本项目(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建设提供了从专业讲师到学校运营等全流
程的人员储备。公司短期职业培训业务的优秀讲师,也为本项目的行业导师、校
外老师选聘提供了坚实的后备力量。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能力的培养,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已获得了一系列与业
务开展紧密相关的核心技术,包括:以培训课程研发为核心的课程研发体系、
以分模块教学为核心的教学实施体系、以全过程培训服务为核心的全方位培训
服务体系、以教学方法标准制定及教学实施过程控制为核心的教学质量管理体
系、以教学质量评价为核心的教研质量反馈系统、以讲师甄选培育为核心的讲
师培育体系、以全方位高效合作为核心的高校合作系统,涵盖公司业务的各个
环节,有效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通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已形成完善的研发管理机制,能够及时跟踪市场需
求的变化,有效地识别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并保持快速的反应能力对核心技术
进行更新,不断提升竞争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均聚焦于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业务,专注于中高
端数字化人才培养。公司紧跟行业热点自主设计、编制课程内容,有效保障学
员能够在学习中获得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能力,从而实现其获得更好工作岗位
的培养目标,在行业内逐渐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口碑。截至目前,公司累
计向社会输送各类优秀数字化人才30余万人,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口碑支撑公司
持续获得客户来源和保持良好经营业绩,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
了坚实的市场和销售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转债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募投项目
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
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抵御市场竞争风险,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
利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
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作出科
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
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强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
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
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更好地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回报,保护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公司已根据
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此外,公
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江
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制度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
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完善双轨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现有教学中心规模、开拓新教学中心、严
控教学质量、强化品牌宣传、强化研发创新等方式持续扩大线下教育在全国的
辐射范围和影响力,逐步提升线上教育、数字化非学历高等教育传智专修学院
及数字化学历职业教育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在数字化人才职业教育领域的影响力
和市场占有率,完善和提升公司数字化人才职业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双轨发展
布局。
六、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活明、陈琼作出承诺如下: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