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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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未信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
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
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
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
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
                  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于注册资本变更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达成的议案》,认为公司及 46 名激励对象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
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396,000 份。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至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已行权完毕,行权数量合计 396,000 份。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3 号),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
资金合计 2,150,280.00 元,其中 396,000.00 元计入股本,1,754,280.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76,556,268.00 元变更为 76,952,268.00
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 76,556,268 股变更为 76,952,268 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55.626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95.2268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7,655.6268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7,695.2268 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指定公司员工办理上
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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