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
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规划项目的顺利推进、拓宽公司融资
渠道,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
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下简称“《论证分析报告》”)。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
式颁布及生效,若《论证分析报告》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
整《论证分析报告》,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
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事项:
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
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
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存续期限、发行方式及对
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
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
次发行时机、开立或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
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一切事宜;
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意见制作、修
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问询意见,并按
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协
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
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公司
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由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与正式颁布及
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授权董
事会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
调整相关文件,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
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的最新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
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
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
的所有事宜;
得上述授权的前提下,除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将上
述授权可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9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下午 14 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
二段 5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其他须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四川福蓉科技股
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4)。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