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 关于调整2022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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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上述回购价
格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本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说明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变化,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实施,并基于对公
司未来业务、市值等方面的发展信心,公司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
币 3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自公司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以来,根据公司股价实际情况计公司经营资金安
排等有计划的开展股份回购,截至目前已完成 194.31 万股回购计划。受近期市
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股份回购交易窗口期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在
原回购实施期限内,存在无法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的可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
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
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
                       ,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
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
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
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
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从近期股价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现阶段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事项。
  七、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
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股份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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