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6 证券简称:嘉曼服饰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日(星期五)
通 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统 进行 网络 投 票的 时间 2023年 3月 3日上 午 9:1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日9:15至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
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作为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
的股东均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
立董事张小平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北京嘉曼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登记。
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3月2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
认。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
;④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③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
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法人股东的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
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
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10-68149756,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
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及传真件将被视为有效
证件。
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
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
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
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为保障全体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佩戴口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街26号院1号楼8层801
邮政编码:100043
联系人:程琳娜
电话号码:010-68149755
传真号码:010-68149756
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票”。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北京嘉曼服饰股
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
人(本公司)参加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
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事宜的议案》
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委托股东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
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
证件号码/统
法人股东法定
一社会 信用
代表人姓名
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 议人
是否委托参会
员姓名
代理人证件
代理人姓名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