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上海绰峰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挚者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温
州盎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盎泰电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
公司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了核
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正泰电器及其一致行动人转让 29.99%的股份。该控制权
转让与本次交易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
本次交易及控制权转让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常熟市千斤顶厂,实际控
制人为顾雄斌先生。本次交易及上述控制权转让的一揽子方案实施完毕后,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正泰电器,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南存辉先生,上市公司
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盎泰电源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盎
泰电源控制权。盎泰电源 2021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收入占上
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 205,844.47 147,371.16 192,111.24
项目 资产总额及成交金额孰高 资产净额及成交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 114,336.68 84,030.47 89,914.27
指标占比 55.55% 57.02% 46.80%
根据前述财务数据及占比测算,且在控制权变更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
生根本性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
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吴博 王亚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