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锋股份
股票代码:0028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程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
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林程
上市公司、公司、华锋股份 指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林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1021968********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股东林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6,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减持期间自上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开始实施,且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
场行情变化增加或减持本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林程先生持有华锋股份 10,827,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
本次权益变动后,林程先生持有华锋股份 9,468,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不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式减持了公司股份 1,35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务人 (元/股) (股) 比例(%)
林程 集中竞价交易 2023.2.6-2023.2.13 14.46 1,359,000 0.72
合计 - - - 1,359,000 0.72
总股本从 189,307,258 股增加到 189,317,645 股,致使林程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信息披露义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务人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例(%) 例(%)
无限售条件流
林程 10,827,594 5.72 9,468,594 5.00
通股
合计 10,827,594 5.72 9,468,594 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中 776,232 股为公司发行可转债提供担保而被质押,除
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华锋股份的情
况,其卖出华锋股份的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信息披露义 减持股数 占原总股本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务人 (股) 比例(%)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2/09/07 13.53 160,000 0.085
大宗交易 2022/12/22 10.00 730,000 0.386
大宗交易 2022/12/27 10.10 420,000 0.222
大宗交易 2022/12/28 10.20 988,853 0.522
林程 大宗交易 2022/12/30 10.02 200,000 0.106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2/06 13.77 284,000 0.15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2/07 14.56 980,000 0.518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2/08 15.66 90,000 0.048
集中竞价交易 2023/02/13 13.30 5,000 0.003
合计 - - - 3,857,853 2.0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
林程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华锋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
林程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广东华 锋新能 源科技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华锋股份 股票代码 00280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林程 北京市海淀区
人注册地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 的股份 数量 有□ 无?
不变, 但持股 人发生 人
变化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 方式( 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公司可转债转股,总股本增加导致股权比例稀释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披露
前拥有权 益的股 份数
持股数量: 10,827,594 股
量及占上 市公司 已发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72%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 务人拥 有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变动后持有数量:9,468,594 股 持股比例:5.00%
比例
变动数量:1,359,000 股 变动比例:0.72%
在上市公 司中拥 有权
时间: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
益的股份 变动的 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 分披露 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
来源
是? 否? 不确定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本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
续增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 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 该上市 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 或实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否存 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
害上市公 司和股 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 或实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否存 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 ,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其 是? 否? 不适用 ?
负债提供 的担保 ,或
者损害公 司利益 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 变动是 否需
是? 否?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
林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