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国际: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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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3-016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 国工 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材国际”)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
的《关于核准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4 号),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4 号)。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公司积极组织开展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院”)
《登记通知书》等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院 10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
司名下,合肥院 100%股权的过户事宜已完成。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包括:
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事宜;
宜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相关协议中关于过渡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交易后续事项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持有合肥院 10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各方可依法实施本次重组。
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
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
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该等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
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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