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亚太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原授信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
特别提示: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3 年 2 月 1 日起算,截至
价格 10.24 元/股的 85%,即 8.7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述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3 号”文核准,公司于
“128023”。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年 6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0.44 元/股。
格由 10.44 元/股调整为 10.3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生
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
的公告》(2018-035)。
股价格由 10.34 元/股调整为 10.2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
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调整的公告》(2022-031)。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股票在前 10 个交易日中已
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亚太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0.24 元/股的 85%,即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
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办公室投资者热线电话 0571-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