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证券代码:002706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平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一致行动人:任思龙、樊剑军、丁发晖
股份变动性质:未发生变动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
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良信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良信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本报告书,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良信股份、公司 指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平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指
报告书 报告书
陈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变动/本次变动/本次权益变动 指 易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一致行动人 指 任思龙、樊剑军、丁发晖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
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通讯地址
和地区居
留权
上海市浦东新区
陈平 男 中国 62010319671205**** 总裁 否
申江南路 2000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陈平先生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
仲裁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性别:男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620502196204******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任公司董事长
性别:男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210106196606******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任公司副董事长
性别:男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620102196710******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 20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公司任职情况:任公司副董事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平先生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系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良信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
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0 股。本报告签署日后未来 12 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所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数 57,698,542 5.1373% 56,156,202 4.99999%
陈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24,636 1.2843% 12,882,296 1.147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273,906 3.8530% 43,273,906 3.853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竞价交易 2月7日 15.050 307,700 0.0274%
竞价交易 2月8日 15.103 144,500 0.0129%
竞价交易 2月9日 15.080 856,300 0.0762%
陈平
竞价交易 2月10日 15.039 78,540 0.0070%
竞价交易 2月13日 15.181 155,300 0.0138%
合计 1,542,340 0.137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平 57,698,542 5.1373% 56,156,202 4.9999%
任思龙 106,064,330 9.4437% 106,064,330 9.4437%
樊剑军 57,698,542 5.1373% 57,698,542 5.1373%
丁发晖 57,698,550 5.1373% 57,698,550 5.137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平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
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平在良信股份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有 19,065,099 股处于质押状态。
五、其他相关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1)自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若在该期间内以低
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
入归发行人所有。
(3)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针对本人持有的公司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将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第一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
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公司所有。
(4)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5)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任思龙先生通过受让公司股
东上海众为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的股权,间接增持公司股份 0.84%,任思龙及
其一致行动人樊剑军、陈平、陈平、丁发晖、任思荣等六人共同承诺:自本次间
接增持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同时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的规定。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
为。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
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平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平
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
在地
股票简称 良信股份 股票代码 002706
信息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
陈平 不适用
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有无一致行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 无□
数量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 司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披露前拥有权 益
的股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57,698,542 股 持股比例:5.1373%
上市公司已发 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542,340 股 变动比例:0.1373%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拥有权益的股 份
持股数量:56,156,202 股 持股比例:4.9999%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 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不适用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平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