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奇信
股票代码:00278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务中心 2 楼 217 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尚美红树湾 1 号 9 楼 921 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集中竞价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叶家豪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 3012 号熙园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尚美红树湾 1 号 9 楼 921 房
股份变动性质: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叶洪孝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 3012 号熙园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尚美红树湾 1 号 9 楼 921 房
股份变动性质:不适用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1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奇信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叶家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洪孝
智大投资 指 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智大投资基本情况
报);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
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建材、保温隔热材料、环保设备、计算机、电子的
销售;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医疗保健信息咨询。(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
物产品、医药的销售。
升持股 20.0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职务
区的居留权
叶家豪 男 中国 深圳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无
叶洪孝 男 中国 深圳 董事 无
叶又升 男 中国 深圳 董事、总经理 无
黄桂丰 男 中国 深圳 监事 无
(二)叶家豪的基本情况
(三)叶洪孝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奇信股份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智大投资为奇信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智大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叶家豪先
生,叶洪孝先生系叶家豪先生之子,叶洪孝先生持有智大投资 40%的股权并担
任其董事职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智大
投资与叶家豪先生及叶洪孝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系智大投资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
逾期违约,其通过东北证券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强制平仓导致被动
减持所致。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及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因融资融
券业务逾期违约,智大投资欠付东北证券的债务尚未偿还完毕,其通过东北证
券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仍存在因强制平仓导致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
智大投资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4,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于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被动减持数量不超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计划仍在实施过
程中;在未来 12 个月内,智大投资不排除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
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因叶
家豪未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向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清偿
有关负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叶家豪、
叶洪孝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
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于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叶洪孝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
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智大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20年7月2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今,智大投资因在券商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导致被动减持,其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 期 间 累 计 被 动 减 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1,749,049 14.1107% 18,905,249 8.4023%
智大 其中:
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0,940,839 9.3070% 20,940,839 9.3070%
其中:
叶家豪 20,940,839 9.3070% 20,940,839 9.30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381,865 0.6142% 1,381,865 0.6142%
其中:
叶洪孝 345,466 0.1535% 345,466 0.153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6,399 0.4606% 1,036,399 0.4606%
合计 54,071,753 24.0319% 41,227,953 18.3235%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股东 减持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249,900 5.68 12,781,505.00 1.0000%
智大 2022 年 1 月 26 日-
集中竞价 2,249,900 6.28 14,119,618.00 1.0000%
投资 2022 年 2 月 11 日
集中竞价 2,249,900 3.76 8,450,412.00 1.0000%
集中竞价 2,249,900 8.45 19,005,542.15 1.0000%
集中竞价 2,241,800 6.88 15,432,558.45 0.9964%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10 日 1,602,400 3.88 6,224,065.40 0.7122%
合计 - 12,843,800 5.92 76,013,701.00 5.708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
质押及司法冻结(或司法标记)的情况,具体参见下表:
股东 持股比 股份限制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持股数量
名称 例 类型 /标记数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质押 5,900,000 31.2083% 2.6222%
智大
投资 5,902,416 31.2210% 2.6233%
司法标记
质押 20,940,839 100% 9.3070%
叶家豪 20,940,839 9.3070% 司法冻结/
司法标记
质押 1,381,865 100% 0.6142%
叶洪孝 1,381,865 0.6142% 司法冻结/
司法标记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因存在被动减持情形,智大投资于 2022 年
股东 减持数量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股) (元) (元) 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249,900 8.45 19,005,542.15 1.0000%
智大 集中竞价 2,241,800 6.88 15,432,558.45 0.9964%
投资
集中竞价 2023年2月10日 1,602,400 3.88 6,224,065.40 0.7122%
合计 6,094,100 6.67 40,662,166.00 2.708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
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
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奇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叶家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叶家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叶洪孝
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新余市
股票简称 *ST 奇信 股票代码 002781
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
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高
新开发区新城大道行政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注
务中心 2 楼 217 室
称 叶家豪、叶洪孝 册地、住所
叶家豪、叶洪孝:广东
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
路 3012 号熙园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实际 是□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否 拥 有 境 内 、 外两
是 □ 否 ? 是□ 否 ?
他上市公司持股5% 个 以 上 上 市 公 司的
以上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名称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智大投资 普通股(A 股) 31,749,049 14.1107%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
叶家豪 普通股(A 股) 20,940,839 9.3070%
公司已发行股份比
叶洪孝 普通股(A 股) 1,381,865 0.6142%
例
合计 54,071,753 24.0319%
名称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智大投资 普通股(A 股) 18,905,249 8.40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叶家豪 普通股(A 股) 20,940,839 9.307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叶洪孝 普通股(A 股) 1,381,865 0.6142%
合计 41,227,953 18.323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变动时间: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2 月 10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交易
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 具体详见本章第二节“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月内继续减持 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审批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叶家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叶家豪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叶洪孝
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