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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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荣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
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子公司的实际需求,
预计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业务的开展。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一致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将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制定方案,
是为了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和各关联公司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并进行相应调整;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一致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并且能够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
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
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
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
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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