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股票代码:300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秀兰
通讯地址:广东省增城市荔城棠厦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收购办法》、
《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
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翰宇药业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秀兰
上市公司、翰宇药业 指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44,162,066股
报告、本报告、本报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指
告书 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与李秀兰关于深圳翰宇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秀兰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18319***********
通讯地址:广东省增城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
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减其
在翰宇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曾少彬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拟通过协议
转让方式共同向李秀兰转让其持有的翰宇药业股份合计 44,162,06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5.00%,其中曾少贵转让 19,500,000 股,曾少强转让 18,412,066 股,曾
少彬转让 6,250,000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秀兰 0 0.00 44,162,066 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以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
受让方:李秀兰
(二)标的股份及数量
转让方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拟向受让方李秀兰以协议转让
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翰宇药业股份合计 44,162,06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
即协议中“标的股份”,其中;曾少贵转让 1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1%),
曾少强转让 18,412,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8%),曾少彬转让 6,25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0.71%)。
(三)转让对价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
的收盘价的 80%,即 10.248 元/股。标的股份总数为 44,162,066 股,本次交易的
交 易 总 价 款 为 452,572,852.37 元 , 其 中 曾 少 贵 的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总 额 为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64,050,000.00 元。交易总价款包含转让方应当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
受让方应于转让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
以银行转账或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的,标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
比例应作相应调整。相应调整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
(四)标的股份交割
双方应自行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必要材料,配合完成标的股份交割手续。除
非有双方一致认可的客观因素或者双方另有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45 个工
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本次交易合规确认的申请;自本次交易取
得深交所合规确认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当向中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
标的股份交割。如因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窗口期等法定原因的限制导致监管部门对
前述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期限相应顺延。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单方解除本协议。
双方应自行做好充分准备,提供必要材料,配合完成标的股份交割手续,即
完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的法定手续。
(五)协议的成立、生效
本协议自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宜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四、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翰宇药业证券管理部,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杨笛
联系电话:0755-26588036
传 真:0755-2658807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 7 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 B
栋 130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秀兰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深圳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翰宇药业 股票代码 300199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李秀兰 深圳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4,162,066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持股比例:5.0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秀兰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