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3-0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平顶
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17 号)(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9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
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
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