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该部分战略配售股份属于网下配售限售股;
总股本的 1.838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2〕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为 175,200,000 股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0.87%,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61,478,710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69.1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该部
分战略配售股份属于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三)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2,842,89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2%。
该部分限售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份数量为 18,016,21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 7.7124%。该部分限售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除前述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以及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限售股上市
流通导致股本结构变动外,自首次公开发行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
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
名,为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奕东电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限售的承诺如下: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股东无其他特
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限 实际可上市
股份性质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数量
招商证券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资管奕东
战略配售 电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4,294,923 4,294,923 4,294,923
股份 理计划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
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股)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157,183,787 67.29 - - 157,183,787 67.29
首发后可出借限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233,600,000 100.00 - - 233,60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3 年 1 月 31 日作为股权登记
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主要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
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