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3-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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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
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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