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
项,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鉴于万胜物联预计发展周期较长,短期内企业经营
发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公司及关联方共同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万胜
物联的持续经营,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 波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肖 燕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尤敏卫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