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以电子文
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二)和议案(三)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时,关联董事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回避表
决,出席会议的其余 5 名无关联董事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其余 6 名无关联董事 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对前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关于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
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深圳
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论证分析报
告》。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
式颁布及生效,若《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
股(A 股)的论证分析报告》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予以调整,
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德赛
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论证分析报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
事宜(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现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
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拟对前述议案相关文字表述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
其中包括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
募集资金规模、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件,并履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募集资金账户开立、
验资手续、登记备案手续等;
总数等相应条款,并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
上市等相关事宜;
量百分之七十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
已经认购的股东;
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配
股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
的事项除外);
根据新规对与本次配股相关的所有文件进行相应调整,以符合新规的要求;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 A 股配股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
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
证本次配股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定、修改相关的
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第 4 项、第 5 项、第 6 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
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3 月 1 日下午 14:55 在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
大厦 24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二、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