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 江苏舜天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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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
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由 5 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 5 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详见临 2023-011《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
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松先生、杜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
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69%股权作价 120.34 万元转
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
公司。
  本议案详见临 2023-012《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
公司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松先生、杜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
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上网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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