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3-00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 11 时 30 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
定,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
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拟支付的 2022 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 4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
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扬
联众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厦门)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捷报指向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媒介业务平台就数据推广服
务开展相关媒介代理业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数据推广费用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不超过 1 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
控制人苏同先生以及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及《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
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