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717,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2,263,973,358 股)的比例为 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0
元/股、最低价为 17.7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9,066.06 万元(不含交易费
用)。
一、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告)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1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60 元/股、最低价
为 18.4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365.0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717,7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8.70 元/股、最低价为 17.71 元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9,066.0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