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
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
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
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
平性、合理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
-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
投资回报的意愿,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有助
于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相关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世运电路独立董事:刘玉招、饶莉、冼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