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 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0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许可先生为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可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加强人才发展战略,注重培养和促进人才成长,完善梯队建设,以满足
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免去许可先生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周敏女士任
公司财务总监,许可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免去刘航先生副总经
理职务,聘任姜华明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本次变更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航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90,100 股。刘航先生将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和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刘航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刘航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
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总监职务。
  上述变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经办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
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一、董事长许可先生简历
  许可先生,197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金
融学学士,英国雷丁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部、渣打银行深圳分行大企业客户部。2010 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内审
部经理、行政人事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等职
务。截至本公告日,许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5,447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可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周敏女士、姜华明先生简历
融学学士,中共党员,会计师。曾就职于珠海安生医药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
有限公司。2017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集团财务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副总
监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敏女士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敏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
执行人”。
学化学学士,制药工程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就职于成都市化学试剂质量监
督检验站、成都维格尔制药有限公司。2002 年至今先后担任四川维奥制药有限
公司新药研发主管、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截至
本公告日,姜华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姜华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华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
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易明医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