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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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补选独
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提名推荐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佟桂萱女士和王谦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
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华          张肃           张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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