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一、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
见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查,本次委托贷款的金额和利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均予
以认可,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书面审核
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王化成 侯志勤 王子瑞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