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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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3-00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及
      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
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责任保险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合理
规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
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保险”)。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1-
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的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等人员投保责任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充分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本次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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