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2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曾宪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即将到期,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
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
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