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发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问内核机构审核,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的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陈 全 齐 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