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
至2023年2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22 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2时,涉及本次注销的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回避表决,且上述回避表决的关联
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2022年7月16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说明
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
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
记)。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
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
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
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
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
起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表人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