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的议案》,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
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规模及种类: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二)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
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四)期限与品种: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以及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主要
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发行成本: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
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
企业经营活动;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
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
融资工具品种。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公司需求,制定
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条件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
行品种、是否分期发行、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
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
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三)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
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签署和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
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
等所有必要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决定并办理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及相关
其他事项。
(六)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 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
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
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等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拓宽融
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