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追加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追加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追加投资财务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扩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公司及各关联方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值进行
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项根 翟新生 王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