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
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
时)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
表意见如下:
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需求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
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
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
肖 岩: 王 毅:
孙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