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
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
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此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合理、完善,经运行检验证明是可行和
有效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
要求,持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对公司的健康发展
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以维护和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利润分配
由于公司2022年度出现亏损,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故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
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
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
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子公
司,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
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的风险评
估报告》进行了事前审核,其充分反映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目前
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根据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诚通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
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
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
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未发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
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
险。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徐盛明 谢罡 张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