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泰禾
股票代码:0007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姓名:叶荔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姓名:黄敏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姓名:黄其森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9 日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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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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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泰禾集团/公司/上市公
指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泰禾投资 指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通过司法拍卖及集中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禾集团股份 207,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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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法定代表人 黄其森
注册资本 3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3 年 6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260183667Q
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
电子商务业的投资;对医疗业的投资及管理;对保险业、
经营范围
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43 号奥林匹克大厦
股东及持股情况 黄其森先生持股 95%,黄敏女士持股 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禾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黄其森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葛勇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王伟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通讯地址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叶荔 女 中国 福州市鼓楼区 否
黄敏 女 中国 福州市鼓楼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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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其森 男 中国 福州市鼓楼区 否
注:黄其森先生为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公司股份;
持有泰禾投资 5%股权;
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黄其森
叶荔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黄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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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因股票质押融资违约导致被动减
持,减持资金用于偿还相关债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动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
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9,778,0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告事项涉及的减持数量及期间未达成,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在约定期间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泰禾投资函告,泰禾投资目前正在与相关债权人进行协商工作,以稳
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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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泰禾投资因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的股票
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申万宏源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
州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福州市
中院在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泰禾投资所持有我司的 68,000,000 股(分为
两笔,分别是“34,000,000 股股票 01”与“34,000,000 股股票 02”)股份进行公
开拍卖活动。34,000,000 股股票 01 竞买人顾斌以人民币 43,116,300 元(肆仟叁
佰壹拾壹万陆仟叁佰元)的最高价竞得;34,000,000 股股票 02 竞买人陈柏霖以
人民币 43,116,300 元(肆仟叁佰壹拾壹万陆仟叁佰元)的最高价竞得。经司法拍
卖并执行,上述 68,000,000 股公司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办理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
(二)泰禾投资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质押股
票融资违约,东兴证券作为管理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拟
将泰禾投资持有的 5,82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通过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方式处置。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截至目前,东兴
证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处置泰禾投资持有的 1486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597%,其中泰禾投资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期间合计
通过集中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 700 万股。
(三)泰禾投资因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的
股票质押业务触发违约条款,光大信托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 年 9 月 26 日北京三中院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对泰禾投资持有的 132,240,000 股公司股份发布一拍公告,后因无人报名
竞价而流拍;2022 年 11 月 27 日至 28 日,北京三中院依法对上述股票在原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拍卖,竞买人张旭以人民币 116,159,616 元(壹亿壹
仟陆佰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壹拾陆元)的最高价竞得。经司法拍卖并执行,上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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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泰禾投资 951,544,336 38.23% 744,304,336 29.90%
叶荔 250,220,068 10.05% 250,220,068 10.05%
黄敏 36,033,862 1.45% 36,033,862 1.45%
黄其森 3,709,392 0. 15% 3,709,392 0.15%
合计 1,241,507,658 49.88% 1,034,267,658 41.55%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除一致行动人黄其森先生持有的 2,782,044 股为公司高管锁定股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其余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持股情况 质押/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状态 股数(股)
(股)
质押 744,300,000
泰禾投资 744,304,336 29.90%
冻结 744,304,336
质押 250,200,068
叶荔 250,220,068 10.05%
冻结 250,220,068
质押 36,000,000
黄敏 36,033,862 1.45%
冻结 36,000,000
黄其森 3,709,392 0.15% 冻结 3,709,392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日期、前次持股种类和数量
告书,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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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司法拍卖方式累计被动减持泰禾集团无限售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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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成交均
股东名 交易方 减持数量 成交金额 价 占公司总
减持日期
称 式 (股) (元) (元/ 股本比例
股)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2/10/28 6,000,000 5,696,300.00 0.95 0.24%
叶荔 集中竞价 2022/10/31 24,890,000 22,348,920.00 0.90 1.00%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2/11/1 800,000 718,000.00 0.90 0.03%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2/11/2 1,000,000 934,100.00 0.93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2/11/3 60,000 57,000.00 0.95 0.00%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1/31 1,000,000 1,300,583.00 1.30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2/1 1,000,000 1,287,950.00 1.27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2/2 1,000,000 1,278,000.00 1.30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2/3 1,000,000 1,262,700.00 1.29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2/6 1,000,000 1,227,011.00 1.28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2/7 1,000,000 1,225,500.00 1.26 0.04%
泰禾投资 集中竞价 2023/2/8 1,000,000 1,207,800.00 1.23 0.04%
合计 39,750,000 38,543,864.00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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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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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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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代表人: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3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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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徐碧
股票简称 ST 泰禾 股票代码 000732
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五四北路 333 号
信息披露义务 叶荔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人名称 黄敏 注册地 -
黄其森 -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泰禾投资的一致行动人黄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其森先生为泰禾集团实际控
东 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披露前合 持股数量:1,241,507,658 股
计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49.88%
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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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 变动数量:207,240,000 股 变动比例:8.33%
行动人合计拥
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1,034,267,65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1.55%
数量及变动比
例
在上市公司中 (一)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减持 6800 万股 方式:司法拍卖;
拥有权益的股 (二)时间: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023 年 2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期间每个交易
份变动的时间 日每日减持 100 万股合计减持 700 万股 方式:集中交易;
及方式 (三)时间:2023 年 2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减持 13224 万股 方式:司法拍卖。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明确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
来 12 个月内继 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续增持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泰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叶荔女士于 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月是否在二级 年 2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泰禾集团股份 39,750,000 股,占公
市场买卖该上 司总股本的 1.60%。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
市公司股票 内不存在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泰禾集团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定代表人: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