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暂时中止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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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
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经达”)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2,710,027 股股份(最终认购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占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当期总股本的 15.33%;
文件;
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对原认购协议有效期进行了延长,进
一步明确了协议双方权利义务;
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
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以上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同期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04 号),根据《上
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期间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程序将暂时中止;待中国证监
会调查结果确定后,如公司不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将重新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有效性,公司尚需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有效期届满前,就有效期延期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公司暂时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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