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
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认真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培训主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近期颁布的一系列
新规则,培训内容均按照最新要求进行。2023 年 1 月 30 日,东兴证券相关人员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
成了对杰美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
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培训方式:现场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汇德大厦)
培训人员:彭丹、林星扬
培训对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及交流的形
式,向被培训人员就以下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重要规则和新颁布的规则,对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与内幕信息防范、违规
案例等进行培训。
现场培训后,东兴证券向杰美特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
转发至其他因故未现场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以供
自学。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杰美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
和认识,积极学习资本市场的新制度新规则,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
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杰美特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 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