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