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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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
“指定媒体”)的《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公
司独立董事已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山
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鲁国资考核字
[2017]28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
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 137 人授予 1,008.5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
称:山路 JLC1,期权代码:037058。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37 名调整至 130 名,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8.5 万份调整至 963.50 万份,行权价格由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注销激励对
象赵亚文、傅柏先和李宝金 3 人合计 45.50 万份股票期权,并同意公
司以 2019 年 1 月 15 日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 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7.56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
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的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 4 人授予 37.56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
称:山路 JLC2,期权代码:037072。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股票期
权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6.59 元/股调整为 6.52 元/股,股票期权预
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 5.52 元/股调整为 5.45 元/股;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27 人调整为 119 人,所涉及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918.00 万份调整为 852.50 万
份,注销股票期权 65.50 万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
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9 人
调整为 118 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52.50
万份调整为 845.00 万份,注销股票期权 7.50 万份。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1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380,000 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国
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8 人调整为 113 人,所涉
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45.00 万份调整为 795.50 万
份,注销股票期权 49.50 万份;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3 人调整为 112
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95.50 万份调整为
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上述自主
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112 名激励对
象可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期间自主行权。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
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2 人调整为 109 人,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76.50 万份调整为 757.00 万份,注销股票期权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302.80 万份(未包含议案
一审议注销的 19.50 万份股票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109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27.10 万份;4 名激励对
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78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展珂因工作变动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注销其所授予的合计 3.60 万份股票期权。据此,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9 人调整为 108
人,首次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454.20 万份调整为 450.60 万份。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6.44 元/股调整为 6.34 元/股,公
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37 元/股调整为 5.2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注销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71.05
万份。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8 人调整为 106 人,所
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5.3 万份调整为 220.8 万
份,注销股票期权 4.5 万份(未包含议案一审议注销的 4.5 万份股票
期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
就,106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 220.8 万份;4 名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78 万份。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
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 6.34 元/股调整
为 6.22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由 5.27 元/股调整为 5.1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 9.75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
期限为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3 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 2022 年 3 月 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授予部分共有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行权期 9.75 万份股票期权
未行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无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监
管指南》”)、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同意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 9.75
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行权期结束后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管理
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
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 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 9.75 万份
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
未行权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被激励对象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 9.7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意见;
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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