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1 证券简称:华中数控 公告编号:2023-009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关于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议案未获通过情况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
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股东卓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方股东表
决,同意 13,516,2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663%;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991%。本议案未获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2.8
条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
参照本规则第 7.1.10 条的规定披露评估或者审计报告。” 因此,
《关于子公司
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
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此次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在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后,公司主动与股东进
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重新审议本议案,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购
买资产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产能及产业链供应的稳定性,增强公司接单及交付
能力,以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从而在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水
平的同时增强客户粘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
本次购买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以评
估价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
益输送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子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2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再次审议,并将该议案再次提交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议案调整情况及其理由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方武汉卓尔航空城投资有
限公司友好协商,就《资产转让协议》中关于转让的先决条件、转让价款支付方
式等内容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款将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子
公司拟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