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6 证券简称:国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东泉为”),山东泉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主业
持续稳定发展,减少融资成本,解决其在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广东国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立科技”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山东泉为拟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用于山东泉为的经营生产发展,具体授信金
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将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由山东泉为的其他股东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北海南”)、
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戎皋”)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
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本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2MABM1Y4E5Q
注册资本:10,000 万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04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丁倪帅
营业期限:2022-04-18 至 无固定期限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东海路 17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
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
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分布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00 35
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00 19
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00 11
谢云飞 500 5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 5
枣庄市宏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 2
信用情况:山东泉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5,017.13
总负债 25,949.72
净资产 9,067.41
项目 2022年4-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24.36
营业利润 -432.58
净利润 -432.59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泉为本次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公司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实际融资及实际担保金额以与
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申请的担保额度。上述担
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为本次山东泉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山东泉为的其他股
东京北海南、上海戎皋按照各自对山东泉为的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山东泉为
股东之一枣庄雅晟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于部分合伙人为国资,根据《枣
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山东泉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能及时准确掌握其财务状况并控制其经营决策。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
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相关规定,山东泉为的其他股东京北海南、上海戎皋将按照各自对山东泉为的出
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提高
子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效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山东泉为的其他股东
京北(海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戎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
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融资计划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40亿元(含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
额度),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1.59亿元,占公司2021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
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其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
融资及担保事项符合山东泉为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有效补充山东泉为流
动资金,促进其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