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789 股票简称: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5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
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宏华数科 指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指
行 象发行 A 股股票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股票发行方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天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注册办法》 指
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
《实施细则》 指
施细则》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9 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09120459R
名称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
法定代表人 金小团
注册资本 人民币 7,611.57 万元(本次发行前)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宏华数科
股票代码 688789.SH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管
理信息系统(MIS)以及配套专用硬件外部设备;电脑制版、数码
印花;服装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不涉及出口配额和许可证产品),
经营范围
设备租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开发、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2 年 10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1992 年 10 月 10 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机关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核心,目前主要集中在纺织数码印花工业应用,
集售前咨询、售中调试、售后服务以及软件支持于一体的纺织数码印花综合解决
方案提供商,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数码喷印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从而实现设备、
耗材应用推广。
公司致力于推动数码喷印技术在纺织印花市场的工业应用和普及,帮助下游
客户实现高效、智能、柔性生产,推动传统纺织印花市场绿色革新,逐步实现对
传统纺织印花方式的替代,促进纺织机械行业向工业 4.0 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数码喷印设备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报告〉的议案》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议案》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
关的议案。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
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国证监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出具《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930 号),同意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2023 年 1 月 5 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
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7 名新增投资者
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
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
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 7 名投资者,并及
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单
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3 年 1 月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文件,邀请前
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 172 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 2022 年 12 月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15 家、基金公司 32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 11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02 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办法》《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
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
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证下,共 23 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
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
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
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
为 136.41 元/股-161.31 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
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
公司”)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大家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大家资
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轻 146.16 3,500
盐智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40.00 4,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养
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申购对象全称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泰康养
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00 元/股。
(3)发行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6,944,444 股,认购总金额为 999,999,936.00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
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万能产品”)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号 (股) (元) (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资产管理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组合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门投资组合乙”)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券投资基金”)
合 计 6,944,444 999,999,936.00 -
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
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名单》及新增的发送
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
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注
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
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800,000 股(含本
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根据发行人《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330,840 股
(含 本数 ,按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底价计算 ),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
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36.41 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杭州宏华数码科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4.0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36.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2,065,672.1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7,934,263.84 元。
(七)缴款与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3〕
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99,999,936.00 元。
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7 号),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止,发
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44,444 股,每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14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36.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065,672.1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价人民币 980,989,819.84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公司和子公司杭州宏华软件有限公
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名称 专用账户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 15 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UBS AG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许可证编号 QF2003EUS001
投资者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 本次认购数量为 1,527,777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2,000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 号 8 层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972,222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82,725.6868 万元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
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
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
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
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
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
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
经营范围 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
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
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
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91,66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25,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91,31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90,667.1631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
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44,444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00218879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经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806A 单元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416,666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70788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何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50,00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9)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大
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7693819XU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
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
经营范围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本次认购
数量为 243,05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资产
骐骥长乾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本次认购数量为 243,05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0)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567661926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7,882.2971 万元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8 号滨江基金产业园 2 栋 204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以上
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经营范围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
购数量为 243,05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8 层(实际自然楼层 25
住所
层)2806 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本次认购
数量为 243,05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
-分红型保险专门投资组合乙本次认购数量为 243,05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1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243,055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
月。
(1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3625X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青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1,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
经营范围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数量为 67,02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
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本次认购对象在参与本次发行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承诺最终认
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
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申购
方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
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
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1.宏华数科本次发行已获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该等批准与授权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本次发行方案;
《申购报价单》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他有
关法律文书形式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宏华数科
证券代码为:688789.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
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5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
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12
本次发行后
月 20 日)
项目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318,144 45.09% 41,262,588 49.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797,506 54.91% 41,797,506 50.32%
股份总数 76,115,650 100.00% 83,060,094 100.00%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944,44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
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小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
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件股份数量
(股) (%)
(股)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
其他 12,730,000 16.75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 11,896,903 15.65 11,896,903
业(有限合伙)
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漢加發展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960,274 10.47 7,960,274
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诸暨乐互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 2,271,700 2.99 0
业(有限合伙)
宁波穿越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 1,543,106 2.03 0
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陈捷 1,520,200 2 0
人
浙商证券资管-光大银行
-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
其他 1,436,549 1.89 0
码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法国巴黎银行-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1,160,539 1.53 0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 股份数量(股)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
其他 12,730,000 15.35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维鑫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 11,896,903 14.34 11,896,903
业(有限合伙)
宁波驰波企业管理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漢加發展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960,274 9.60 7,960,274
杭州宝鑫数码科技有限公 境内非国
司 有法人
诸暨乐互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 2,271,700 2.74 0
业(有限合伙)
宁波穿越企业管理合伙企
其他 1,543,106 1.86 0
业(有限合伙)
境内自然
陈捷 1,520,200 1.83 0
人
UBS AG 境外法人 1,527,777 1.84 1,527,777
浙商证券资管-光大银行
-浙商金惠科创板宏华数
其他 1,436,549 1.73 0
码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1 年度、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
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2022.9.30 /2021.12.31 /2022.9.30 /2021.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45 2.98 2.25 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注:1、发行前的数据来自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
照 2021 年度、2022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191,152.61 182,702.36 102,629.12 72,565.62
负债总额 26,591.23 33,403.28 27,287.54 15,370.93
股东权益 164,561.38 149,299.09 75,341.58 57,194.69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权 161,916.61 148,133.78 74,312.67 57,194.69
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9,716.31 94,310.60 71,587.07 59,123.38
营业利润 21,998.04 26,087.13 19,366.05 16,710.70
利润总额 22,139.72 26,214.81 19,529.86 16,722.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41.96 22,660.20 17,117.98 14,397.8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3.80 11,136.12 14,785.23 10,768.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03.44 -21,247.59 8,216.18 -4,152.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48.50 53,588.53 2,444.2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478.10 41,603.40 24,465.08 6,847.72
(四)主要财务指标表
主要财务指标 2022.0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5.53 5.67 3.46 3.99
速动比率(倍) 4.33 4.74 2.81 3.1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4.30% 15.20% 24.46% 21.17%
资产负债率(合并) 13.91% 18.28% 26.59% 21.1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8 3.67 4.25 5.53
存货周转率(次) 1.55 3.02 3.04 2.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8,447.08 21,050.57 15,889.64 14,318.26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3.62 5.47 4.29 1.20
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产摊销额+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72,565.62 万元、102,629.12 万元、
公司资产规模不断增大。从公司的资产结构分析,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基本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5,370.93 万元、27,287.54 万元、
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78%、88.06%、79.95%和 96.26%,主要为应付
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99、3.46、5.67 及 5.53,速动比率为
趋势,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长较大,主要系 2021 年度公司完
成 IPO 并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款项。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公司整体偿债支付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123.38 万元、71,587.07 万元、
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产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深化,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
在客户中的认可度不断提高,收入规模不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397.89 万元、17,117.98 万元、22,660.20 万元和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马齐玮、庄玲峰
项目协办人:王金姣
项目组其他成员:钱文亮、赵旭亮、赵磊、郑修文
联系电话:0571-85783754
传真:0571-8578375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颜华荣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经办律师:胡小明、孙彬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6 层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经办会计师:方国华、祝琪梅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6 层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经办会计师:张芹、李明明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证券指定马齐玮、庄玲峰担任宏华数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
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马齐玮,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先
后负责或参与比依股份、德昌股份、一鸣食品、新纳科技等 IPO 项目;东睦股份、
太平鸟、桃李面包、思创医惠等再融资项目;以及攀钢钒钛与鞍钢股份的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东睦股份股权激励项目,宁波中百要约收购项目等。
庄玲峰,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
曾负责或参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浙江台华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聚光科技
(杭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浙江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等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
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
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中信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
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 3911 号
电话:0571-86732193
传真:0571-8673219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571-857837574
传真: 0571-857837574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